1. 名称 :新山福建会馆会员子女奖励金,助学金。
2. 宗旨 :鼓励会员子女发奋向学及培养良好品德。
3. 申请资格 :凡本会馆永久会员,其子女就读于国内各语文源流学校,品行良好,学业 成绩符合以下第6条所列者。皆可根据第八项条例手续提出申请。若人数 超出所规定之名额,本会馆教育组将根据学业成绩而录取较优良者,并优 先考虑华文科成绩优异者,得奖名单将另行公布。
4. 组别 :
(一)奖励金
1.小学组 2.初中组 3.高中及Tingkatan 6组
(二)助学金(只供家境清寒会员子女申请,申请表格可到会馆办事处领取)
1.小学组 2.初中组 3.高中及Tingkatan 6组
5. 会员子女可同时申请奖励金及助学金。
6. 学业成绩 :凡考获以下成绩者,皆可申请:
(一)小学组:
Ⅰ.最低合格分数:
一/二/三年级全年总平均至少88%
四/五/六年级全年总平均至少85%
UPSR至少5A2B
Ⅱ.可以学校成绩或UPSR成绩申请。
(二)初中一,二,三及国中Tingkatan 1, 2, 3:
Ⅰ. 全年总平均或下半年总平均至少80%
Ⅱ. 全年总平均或下半年总平均至少75%及华文科至少80%
Ⅲ. 但凡持有学校学业评估成绩者,可将其成绩副本呈上作为辅助申请之用。
(三)高中一,二,三及国中Tingkatan 4, 5 , 6:
Ⅰ. 全年总平均或下半年总平均至少75%
Ⅱ. 全年总平均或下半年总平均至少70%及华文科至少80%。
7. 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1月30日
8. 申请方法:
1)必需据实填写申请表格
2)并附上本学年完整成绩表
3)报生纸影印本(去年曾获本会奖/助学金者可免)
4)成绩表影印本需由有关校长或经本会职员审对证实后签名盖章方为有效。
5)申请助学金者需另提呈家长所得税呈报表副本或其他收入证件。
6)申请者家长若失业需提呈简要说明
7)若家长已去世则需提呈死亡证书影印本
8)未遵循本条件者,其申请将被视作证件不齐而不受考虑。
9. 本会馆教育组拥有审核及最后取舍权。
10. 本简章由本会馆理事会授权本会馆教育组实施,如有未尽善处,得由本会馆理事会增删之。
获奖学生于颁奖日须亲自到会领奖。凡缺席领奖学生,本会将视其自愿放弃领奖,其奖励金将自动拨入教育基金户口,不得异议。
新山福建会馆
会员子女大专贷学金简章与表格
新山福建会馆
征聘会计助理兼行政人员
本会拟征聘会计助理兼行政人员一位:
- 拥有CAT或LCCI或同等资格;
- 有电脑操作能力(熟悉UBS电脑理帐)
- 通晓及能书写国文、中文、英文。
有意者请联络新山福建会馆秘书处,
并附上护照型照片、履历、工作经验与薪金要求。
Tel: 07-2211688 Fax: 07-2213268
Email:jbhokkien@yahoo.com
Address:
2D,Jln Yahya Awal,Kg.Gertak Merah,80000 JB,Johor.


